域外 | 《法律研究》(Legal Studies)第41卷第3期
Legal Studies
Vol.41 Iss.3
本期《法律研究》刊发于2021年9月,共包括7篇论文和3篇书评。本期域外选择其中5篇与法理学相关的文章,并对其摘要进行翻译。第1篇谈到了法律文化变迁对规则变迁的影响;第2篇谈到了国外受训的法学学者在英国的地位问题;第4篇文章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郭旨龙老师,他在这篇文章中谈到了公共秩序的概念内涵与检验标准;第5篇文章谈到了儿童隐私;第6篇文章则涉及行政系统的自由裁量权及其所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与趋势。
Articles
Interpreting change through legal culture: the case of the Irish exclusionary rule
通过法律文化来解释变迁:爱尔兰证据排除规则案例
Claire Hamilton
摘要:People (DPP) v. JC一案的判决所引入的爱尔兰证据排除规则的变化,标志着爱尔兰证据法和更广泛的爱尔兰法律文化的一个重要分水岭。该案通过基于“疏忽”创建了一个例外,放宽了在People(DPP) v. Kenny中确立的排除规则,这是普通法世界中最严格的规则之一。本文从法律文化的角度审视了该决定,特别借鉴了劳伦斯·弗里德曼(Lawrence Friedman)对“内部”和“外部”法律文化的区分,以帮助理解促成该决定的因素。本文认为,弗里德曼的概念,特别是内部法律文化与外部法律文化之间的辩证关系,在探究司法裁判中起作用的文化逻辑时,在微观和宏观层面都有很大的用处。
02
Foreign-trained legal scholars in the UK: ‘irritants’ or ‘change agents’?
国外受训的法学学者在英国:眼中钉抑或变革者?
Mathias Siems
摘要:在大多数国家和大学,几乎没有法学学者在一个和他们本土司法体系不同的国家追寻他们的学术职业生涯。然而,英国是一个罕见的例外,其展现出任命来自任何法律传统和世界各地的法学学者的意愿。关于国外受训的法学学者的话题在现在的文献中未被充分发掘,本文旨在填补这一鸿沟。(本文)在罗素大学集团挑选了539名国外受训的法学学者,相当于36.69%的法律教职员工。紧接着,本文展示了一个调查结果,它探究了受调查者如何应对英国大学所面对的基础性挑战,譬如,期望融入英国的法律环境,以及考量英国脱欧公投结果的影响。总体看来,本文认为国外受训的法学学者不应被认为是对于英国学术以及教育(消极意义层面)的“眼中钉”,相反能够被看作是在他们大学中的(积极意义层面)变革者。
03
Enforcing rights in employment tribunals: insights from age discrimination claims in a new ‘dataset’
在劳动法庭中实现权利:来自新“数据集”中年龄歧视请求权的见解
Alysia Blackham
04
Public order as a protectable interest
作为可保护利益的公共秩序
郭旨龙(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摘要:作为一种可保护的利益,公共秩序是确定危害公共秩序罪的一致和合理范围的重要标准。从日常生活的具体角度来看,范伯格的最低福利利益理论忽略了那些与平稳或和谐生活相关的利益。社会法律视角清楚地表明,直接关系到基本生活(实体存在)的安全利益不包括各种类型的秩序利益——因此,与受英国公共秩序法保护的安全利益不同,便利、舒适与和平的生活秩序利益可以被解释为公共秩序利益。通过批判性地采用范伯格的个人主义方法来分析三类案例中的公共利益,进一步澄清了公共性的检验标准。在社会和规范方面确定了典型的公共秩序类别之后,本文讨论了确定的类别可能对公共秩序法和犯罪的范围和性质产生的影响。
05
A theory of children’s decisional privacy
儿童决策隐私理论
Georgina Dimopoulos
摘要:决策隐私为个人提供了行动自由和不受其他个人或国家无理干涉地、对如何过自己的生活做出重要决定的自由。儿童被认为的脆弱性、无法作出理性决策和依赖成年人等特点,一直被用来作为剥夺其决策隐私权和使其服从于成人控制其生活条件的权力的理由。决策隐私被看作使个人自治成为可能的条件。本文的目的是阐明儿童决策隐私的理论,并提出了一种关系性的、渐进的自主概念,以解释如何将儿童视为具有自主能力,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具有实际的自主性的问题。本文还提出了决策隐私的儿童权利方法的四项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将共同有助于促进儿童在父母适当的指导下,与其发展的能力相一致地、有意义地参与有关其最大利益的决策。本文中提出的理论也为成年人提供了一个反思机会,使其反思如何在为了儿童和关于儿童的事项上做出决策,以及儿童如何在这些决策过程中发挥有意义的作用。
06
Regulatory discretion: structuring power in the era of regulatory capitalism
规制的自由裁量:在规制资本主义时代构建权力
Rebecca Schmidt and Colin Scott
摘要:决策者可以自由裁量如何分配资源,对谁施以援手或施加强制。裁量性国家权力(discretionarystate power)挑战着法治的各个方面,首先是将决策权从立法者转移到部门、机构和基层官僚,其次是有可能危及对关键的公平和平等规范的统一适用。对寻找替代性和去中心化的规制形式的关注催生了新的规制类型,这种类型有时被称为“规制资本主义”。规制资本主义强调了行为者行使权力的更广范围的作用,以及更大范围的工具的作用。它还包括了新形式的自由裁量权,例如自动化决策过程、排名表的制定和传播、行为研究手段的使用。本文采用了一种新颖的方法,去联结并拓展有关这些规制行政部门(regulatory administration)的不断变化的模型(patterns)的重要文献,并且同时考虑到了设置自由裁量权的多变模式(models)。通过这个特定的视角,我们观察到两个潜在且矛盾的趋势:第一,大量地确定并构建行政裁量权,使得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变得更加透明化;第二,大量地使用自动化决策过程,但这些过程却有可能产生不那么透明的黑箱场景。
07
Comparing family property disputes inEnglish and Singapore law: ‘context is everything’
英国和新加坡法律中的家庭财产纠纷比较:“语境就是一切”
Man Yip
08
The modern rule of releases
弃权的现代规则
Derek Whayman
Book Review
Trial of the State: Law and the Decline ofPolitics by Jonathan Sumption. London: Profile Books Ltd, 2019, 112 pp (£8.99softback). ISBN 978-1-78-816373-6.
《审判国家:法律与政治衰退》
Laura Higson-Bliss
02
Reconceptualising Strict Liability forthe Tort of Another by Christine Beuermann. Oxford: Hart Publishing, 2019, 240pp (£60 hardback). ISBN: 978-1-50-991753-2.
《重构第三人侵权的严格责任》
Jessica Gracie
03
Competition Overdose: How Free MarketMythology Transformed Us from Citizen Kings to Market Servants by Maurice EStucke and Ariel Ezrachi. USA: Harper Business, 2020, 402 pp ($32.50paperback). ISBN: 978-0-06-289283-6.
《过量的竞争:自由市场神话如何将我们从独立公民转变为市场的奴仆》
Oles Andriychuk
译者
周瑾睿、郭浩地、吕思远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
孙浩迪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校对
张峰铭,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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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 | 林淑萍 吴少华